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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November 10, 2007

除了iPhone...

看到兩隻Bang & OlufsenSamsung合作開發的手機,分別為Serene與Serenata,心中充滿了驚奇與矛盾:儉約的設計卻是由韓國手機大廠負責生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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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隻手機所需具備的功能,隨著個人身分地位身分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差異。對一個商務人士而言,行事曆、push mail、名片辨識軟體可能是必需的,換言之,商務人士重視的是手機的工具性;但對我而言,手機不過是個簡單的溝通工具而已,甚至,它只是一個吸引目光的焦點,一個提供樂趣的玩意。

功能導向的Smart phone,實用主義導致缺乏魅力

令人難過的是,這樣一隻優美的手機,卻是由三星所製造。這是對韓國廠商的偏見,也是對台灣廠商的感嘆。Prada×LG的手機也同樣令人驚艷,反觀台灣,雖有Ferrari×Acer、Lamborghini×Asus的筆記型電腦產品,卻看不到兩品牌聯合的綜效。

這對近來亟欲打品牌的台灣製造商,似乎不是件好事

Sunday, November 04, 2007

iPhone: the Apple of my eye!



Link...
時代雜誌評選iPhone為年度最佳發明 (invention of the year)


還記得Steve Jobs在iPhone發表的時候,豪氣千雲地說
“We reinvent the phone!”
多麼狂妄的口氣阿,但確實,Jobs帶領的蘋果,一直帶給我們不同的驚奇。蘋果不僅重新定義了個人電腦(色彩繽紛,一體成形的imac)、隨身聽(iPod),就在大家好奇蘋果的下一步將會帶來什麼玩意,Jobs告訴我們,是電話

果然iPhone一上市就來搶購熱潮。連我剛去紐約讀書的好友,一抵達當地沒多久即狂奔至位於fifth avenue上的Apple Store購買。他是個出國前才剛從PC轉換至Mac的新近使用者,後來在線上遇到他馬上跟我炫耀說「你知道嗎?蘋果電腦雖然很酷炫,但iPhone才真的是補完人生的最後一塊拼圖阿!」很誇張,但我完全可以想見當他將iPhone打開的那一剎那,脫口而出“you complete me”的景象。

當然有人熱愛自然也有人批判。跟smart phone比起來,他的功能陽春,強迫跟AT&T綁約兩年,再加上程式碼不開放(蘋果一貫的封閉作風),價格昂貴且不能更換電池等,都是iPhone最容易受人批判的缺點。但不可否認的,他那直覺的操作模式就是那麼吸引人。觸控式螢幕的發展已經好一陣子,多點觸控也不是蘋果的發明,但蘋果總是有辦法將技術運用的恰到好處。當看到可以用兩手指將瀏覽的照片放大縮小時,不禁要讚嘆這是何等的創意。

我一直認為任何技術的創新都需建築在消費者的使用上,而並非工程師自己的需求。究竟,消費者才是產品的終端使用者,什麼是消費者想要的,什麼會讓消費者發出“WOW!”的讚嘆,是產品設計是必須考量到的重點。而這期中當然又牽涉到產品的定位問題,全功能的smart phone,針對著商務人士的需求;而iPhone,功能少了點,著重的卻是使用上的愉悅感。

究竟iPhone何時才會在台灣上市呢?或者,先拿著iPod Touch乾過癮吧。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