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adiohead新專輯in rainbows發行之初,因其捐獻般地付款機制而喧騰一時。
現在,經過漫長的等候,實體的CD出現在唱片行被我撞見之時,又讓我心生衝動想要買下她。不對阿,明明當初線上發行時,我就以六英鎊的代價“誠實地”自官網下載,檔案至今仍躺在我電腦與ipod當中。當理智終於戰勝衝動,這張CD終究沒有放進我的包包。
究竟是什麼原因,竟讓我有如此衝動?
因為熱愛Radiohead?
因為官方下載的mp3音質不佳只有160 kbps?
還是因為“擁有”CD的真實感?儘管多數新買的CD在轉錄成mp3之後自此冰封在櫃子裡不曾取出,只有在心血來潮的時候再拿出來把玩一翻。
我想上述原因都有,但尤以最後一項因素居多
自從mp3格式普遍以來,多數人的CD櫃早已被電腦裡龐大的音樂資料庫所取代。先不論絕大多數的mp3是透過非法管道取得,mp3絕對是催促音樂CD產業崩毀的重要推手,連帶使得隨身訊源,從以前的CD、MD Walkman變成今日的mp3 player。於是,隨身聽越做越小,手邊的CD數量也越來越少,管他合法非法,方便下載就好。
也就是數位音樂的出現,改變了我們“擁有”音樂的方式。當實體的CD變成看不見,摸不著的檔案,就連擁有的定義也便模糊了。為了彌補我們無法實際摸到的空虛感,Cover Flow這套iTunes的外掛軟體適時出現(後來成了iTunes的內建功能),巧妙地模擬了我們挑選CD,珍藏CD的感受。但對於許多人而言,不同於mp3隨手可得易於分享,擁有CD,甚至是黑膠才是最真實的,其代表著對於音樂的承諾。
然而數位音樂終究是一股不可逆的浪潮,CD產業終究會萎縮,漸漸消失或成為一種針對特定族群的利基市場。接下來的問題是,沒有了實體CD,我們以什麼樣的形式合法取得、擁有音樂。付費下載mp3是一種機制,包括Amazon, Apple都持續經營這種方式,其中又因ipod的推波助瀾,使得iTunes Store幾乎壟斷了付費下載的音樂市場。iTunes Store的成功,使人近乎忘卻其他,一樣是因應網路興起所產生的接觸音樂的方式。
十二月份的BusinessWeek其中一篇名為“Stars Are Aligning for Subscription Music”的文章提到一種訂閱音樂的機制:
And since people are used to getting e-mail, appointments, and news feeds streamed to smartphones and other devices, many industry watchers assume they'll want the same for music. "If I can access whatever I want whenever I want," says Ted Cohen, who led EMI's digital music efforts and now runs an entertainment consultancy called TAG Strategic, "why do I need to own it?"
說得真是有道理,如果我們可以隨時、隨地、隨自己的喜好接觸到音樂,何必一定要擁有檔案在電腦,或是隨身聽裡呢?我只需要一個隨時能連上網的裝置,透過串流方式收聽音樂即可。既免除了等候下載的時間,以月費吃到飽的收費模式更可享受更多不同的音樂
1 意見:
KKBOX就是這樣的模式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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